武汉市表彰侦破"12·1"爆炸案有功人员
市委常委、公安局长赵飞向与会人员报告了案件侦破经过。2011年12月1日,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建设银行网点门前发生了一起爆炸案。案发后,公安部和省、市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尽快破案,缉拿凶犯。市公安局迅速成立“12.1”专案组,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开展侦破工作。在省、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大力指导下,全市公安民警经过15个昼夜的艰苦奋斗,于12月16日一举生擒犯罪嫌疑人王海剑,成功侦破“12.1”爆炸案。
阮成发为获奖单位颁奖
会上,公安部领导宣读了公安部给武汉市公安局侦破“12.1”爆炸案专案组记集体一等功、授予市公安局刑侦局二大队大队长张波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的命令;省公安厅领导宣读了给市公安局民警冯学斌、王澎、童艺、李正记个人一等功的命令。
市委副书记胡曙光宣读市委、市政府表彰通报:授予市公安局、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等19个单位“武汉市侦破‘12.1’爆炸案立功单位”;授予熊波等135名个人“武汉市侦破‘12.1’爆炸案先进个人”;分别记二等功、三等功和嘉奖;授予陈礼彬等10人“武汉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
市委、市政府表彰通报指出:在“12.1”爆炸案侦破过程中,全体参战公安民警不怕疲劳、连续作战,临危不惧、攻坚克难,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武汉地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力支持,密切配合,积极做好案件协查、伤员救治、服务保障、舆论引导等工作,为快速破获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阮成发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12.1”爆炸案的成功侦破。他说,称此案迅速成功侦破,有力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力量、正义的力量、人民的力量,充分彰显了武汉公安的战斗力,体现了“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这不仅是公安机关的胜利,更是全市人民的胜利。此案的成功侦破,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行力、对武汉公安机关攻坚克难能力、对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武汉人民精神境界和“治庸问责”成果的大检验。他指出:“12.1”成功侦破过程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是我们城市的骄傲。各级、各部门都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视党的事业、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无私奉献、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不怕牺牲、顽强拚搏的无畏气概,比、学、赶、超,奋勇争先。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他希望,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模范践行“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要努力为建设“幸福武汉”提供坚强可靠的保障,要忠实履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做“平安武汉”建设的实践者和带头人,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开创工作新局,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做出新的贡献。
市委常委、秘书长龙正才,市人大副主任胡绪鹍、副市长秦军、市政协副主席李传德等领导也参加了会议。
责编:张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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