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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设立深圳首家媒体冠名基金"晶报阳光基金"

110武汉网 时间:2012-01-18 11:39:02

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秘书长伍少华(左)和晶报总编辑胡洪侠(右)签约后握手。

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地区首家由媒体冠名的关爱基金——晶报阳光基金17日下午在深圳报业大厦举行签约仪式。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常务副主席、深圳报业集团党组书记、社长黄扬略在签约仪式上对晶报牵手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共同设立晶报阳光基金表示祝贺,认为此举充分地体现了晶报身为“阳光媒体”的社会责任感与创新意识。

据了解,“晶报阳光基金”是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成立以来正式签约的第一家媒体冠名基金。晶报阳光基金初始基金数额为100万元人民币,来源为晶报读者在深圳市关爱办原有爱心账户设立的专款结余一次性转入。

晶报总编辑胡洪侠在签约仪式上向来宾们介绍说,晶报设立“晶报阳光基金”的宗旨就是要落实媒体在推动和谐社会构建,推动社会建设良性发展方面的社会责任。“晶报阳光基金”今后将致力于倡导公益慈善理念、推广公民责任理念、实践民间扶贫帮困、创新文化关爱模式和推广深圳关爱之城都市品牌。在基金的运用方面,也将会有特定目标范围,侧重点将考虑放在整合社会公益力量,搭建公益平台,推广公益理念上。“例如,目前深圳有很多的社会组织,他们都非常有创意,非常有前景,非常有针对性,与此同时又或多或少面临着社会资源的匮乏,整合力量稍不足的问题,‘晶报阳光基金’成立后我们可考虑对这样的组织进行扶持和资助。”

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常务理事、深圳报业集团副总经理张占恒,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秘书长伍少华,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关爱办专职副主任陈励等出席了昨日的仪式。

作为协议核心内容,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将定期委托第三方评估晶报阳光基金运作状况,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基金使用情况,确保冠名基金管理上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以及财务上的合理度和透明度。晶报阳光基金将通过策划组织大型公益慈善活动所募集的爱心捐款,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届时将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向捐赠方开具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捐赠方持开据的捐赠收据将可以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晶报阳光基金的设立,体现了晶报作为‘阳光媒体’的社会责任感。晶报阳光基金设立之后,要发动大家把爱心汇聚,通过媒体再洒播出去,以此作为一个平台,将全社会的公益慈善资源扭成一股绳,形成合力,推动深圳地区关爱公益事业的发展。”

黄扬略

 

“一家媒体,除了要有悲悯之心,还要有彰显悲悯的能力和渠道。晶报作为一家‘阳光媒体’,除了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担当起建设性的角色外,它本身还承荷有社会公民的角色,要承担社会责任。2011年我们推出华南地区首份公益周刊《深圳公益周刊》,今天我们又率先设立了‘晶报阳光基金’。都是为了更好地激活公益资源,全力打通深圳地区的公益渠道,组织和发动更多的公益爱心人士和机构来参与公益事业。”

胡洪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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