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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违法载人载物罚2千元 9日起交警严查

110武汉网 时间:2012-01-05 19:39:02

 深圳新闻网1月5日讯(记者 陶静 通讯员 欧阳青)《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为保障新条例顺利贯彻实施,深圳交警部门根据“平安鹏城12”行动部署,4日下午14时30分至16时组织开展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先全面宣传普及,再严厉查处整治的工作计划,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整治各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行动是新条例实施以来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动,行动采取巡逻整治与固定点查处相结合的整治模式进行设点,共设立115个整治组,其中42个固定查车组、73个巡逻查车组。重点整治治理“新手”驾驶员违法;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电瓶车、叉车等违规上路违法行为;四是整治违法占用、挖掘道路、开设路口违法行为。

 4日下午14时58分,记者来到深南田面村口,看到福田大队福华中队民警高昇正在路面设点查车,此时一辆满载自来水桶的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而来,被交警拦停后,罗姓司机说自己因为赶时间想抄近路才逆行,也不太清楚最近实施的新条例,高警官对其逆行、违法载物和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行为一一指出并进行敬告执法。根据新条例规定,对非机动车违法载人载物将处以2千元的罚款。据了解,交警将从1月9日起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开展严查。

 15时30分左右,记者又来到八卦三路,见到一辆悬挂厂内牌的叉车正从厂区开到八卦三路,被执勤的黄警官拦停。当驾驶员被问到是否知道叉车不能开到道路上时,司机表示自己是新来的,不太清楚这些规定。黄警官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和教育。据了解,如叉车未经审批违法上道行驶,将被扣留设备并处5千元罚款。

 交警通过下午的宣传整治行动,共排查“新手”驾驶员1125名,对他们进行了新条例教育宣传,教育行人非机动车2344宗,电瓶车、叉车478宗,发现占道施工55宗,累计发放“新手”驾驶员宣传单张5000余份,行人非机动车宣传资料7500余份。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此次宣传整治行动,进一步推进新“条例”在社会的知晓率,下一步交警将对交通违法行为按照规定严格查处,希望广大交通参与人能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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