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莲花山公园等拟列入规划保护
深圳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征求意见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游细平)深圳即将划定并保护历史风貌和优秀建筑。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国土委获悉,《深圳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60处优秀历史建筑和20处历史风貌保护区可能列入保护对象,并从今日起广泛征求市民意见。此举在深圳尚属首次。
根据深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调查登记,我市不可移动文物1974处。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12处,其余1862处为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若根据历史建筑的法定概念定义深圳的历史建筑,将使大量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无法有效纳入保护管理,使得原本存在大量空白的保护管理工作更加艰难。
规划提出,将为1564个第三次普查提供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和196处历史建筑及58处历史风貌区,以及制定保护规划的工作对象(60处优秀历史建筑和20处历史风貌保护区),分别予以不同的保护利用措施。
历史风貌区分为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一般历史风貌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原则上将改革开放前历史风貌区评估分数在40分以上的历史风貌区列入,进入历史风貌区至历史文化街区升级预备名单,在征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之后,可逐步升级为历史文化街区,共10处。分别为新桥古村、新二村古村落、王屋、观澜老街、鹤斗村、王母围、桥头古村、平湖大围、西湖塘围村、合水口村。同时原则上将改革开放后历史风貌区评估分数在94分以上的历史风貌区列入,并修正保证每一小类均有入选,共10处。分别为市民中心(包括音乐厅、图书馆、中心书城)及莲花山公园、华侨城(世界之窗、欢乐谷、锦绣中华、LOFT)、福田中心区SOM十三姐妹花、深圳湾体育中心(春茧)、华强北、蛇口渔港风貌区(海上世界、蛇口酒吧街、渔人码头)、东门步行街、大芬村、白沙岭居住区、上下沙村。
同时,规划提出对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进行分类保护和区划保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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