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医院等占道停车今起办新证
110武汉网 时间:2011-12-29 15:39:03
【长江网讯】 (长江日报)(记者李锐 通讯员叶志卫 叶火生)昨日从市城管局获悉,即日起,中心城区需占道停车的单位(个人)可到各区交通大队或收费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每个泊位一年缴费3000元,原《武汉市道路泊位停车证》本月31日作废。据介绍,这类车位不得向临时停车的车辆收费,也不得对外和变相对外经营泊车服务。
10月20日起,我市实施道路停车收费新政,由市城管局下属的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收取道路停车费。根据规定,即日起,除党政机关和政府部门外,医院、宾馆、银行、酒店、餐馆、超市等经营单位和个人如需占道停车,需首先到中心城区各交通大队领取、填写表格,交通大队与停车收费管理中心根据申请需求,审核申请的泊车位数量,由交通大队审批。申请单位凭市交管局审批通知到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管理所缴纳停车泊位费后,交通大队再施划泊位线。
据悉,本月31日,原《武汉市道路泊位停车证》全部废止,从明年1月1日起按新规定开展协议签订工作,并颁发新的《武汉市道路泊位停车证》。未更换或办理新证的单位,门前占道停车将一律视为违停。
各区收费管理所联系方式:
江岸82891016;江汉85800592;
硚口83764271;汉阳84698495;
武昌88236681;青山86372176;
洪山87676106。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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