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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长来汉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心得

110武汉网 时间:2011-12-23 19:39:22
  【长江网讯】 (记者 邓小龙)历经15年的努力,12月20日,湖北省宜昌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第三批14个地市级全国文明城市之一,实现了湖北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今日(12月23日),宜昌市市长、市文明委主任李乐成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宜昌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和经验。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陈昌宏主持发布会,省文明办主任蒋南平、宜昌市委宣传部部长赵举海出席了发布会。

 

  李乐成介绍,文明城市的创建,实际上是文明市民的塑造。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宜昌市大力弘扬“开放包容、文明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积极倡导“我在宜昌,我爱宜昌,我为宜昌做贡献”,不断增强市民的归属感、认同感和主人翁意识。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城市公共文明指数评估测评机制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发布机制,制定并实施了“宜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计划”,在全市广泛开展了公共文明礼仪知识专项宣传活动,先后编印《宜昌市民文明生活指南》、《理行天下-宜昌市民文明礼仪手册》10万册,累计发送公共文明礼仪公益短信6500万条,并在媒体上开设曝光台,曝光不文明行为。这些举措的落实,使全市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城市形象、科学文明生活已经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宜昌市长李乐成来汉介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心得

  据李乐成介绍,近五年来,宜昌筹资70多亿元,开工建设了城区基础设施项目150多个;沿江大道、城东大道等33条主次干道新建和改造完成;广电中心、新图书馆、临江溪污水处理厂等重大项目全面建成,中心商务区、商业步行街、万达广场等一批服务业项目投入使用。29个公园、36个游园、37块街头绿地全面建成;城区新增绿地841公顷,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88平方米,处于全国相对领先地位。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均达到90%,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到350天。

  李乐成表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功创建,不是终点,而是一个新起点。他说:“荣誉带来的是责任。从12月20日开始,一切归零,我们要从头开始,为更高标准的市民生活和城市形象努力。”

 

责编:邓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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